铁岭赵家有:涉嫌诈骗过亿元仍逍遥法外

2024-11-28 12:11:28  来源: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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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举报人徐贵清(辽宁省开原市吉平房地产有限公司实际经营者、开原市妇女儿童医院法定代表人)电话17132493456,于世伟,铁岭市人,联系电话15541000056,辽宁鑫亿达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黄立春(辽宁鑫亿达股东)电话17741071919;李文仲(辽宁天祥钢铁有限公司合作方代表)电话:15604902323;。

     我们实名举报赵家有的违法犯罪事实。

     赵家有,昌图民祥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赵家有在担任公职期间违规设立公司,以行贿手段获得国家土地,大肆讹诈他人钱财,违规放贷、包养情妇、长期包庇纵容其亲属犯罪,涉嫌刑事犯罪、职务犯罪,至今未被依法追究。

     违法事实如下:

     一、赵家有身为公职人员违规设立公司,长达14年。2010年12月,时任开原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董事长的赵家有为非法敛财,指使其女婿李玉涛代其持股并设立辽宁鑫亿达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鑫亿达”)至今14年。赵家有是该公司实际控制人,并长期利用此公司违规敛财。

     二、赵家有指使女婿李玉涛经营鑫亿达公司,恶意稀释股东股权,强迫举报人退出公司管理,转移公司财产,严重侵害举报人及其他股东权益。

     赵家有实控鑫亿达公司,但并未进行出资实缴。指使其女婿李玉涛独揽公司大权,导致其他股东形同虚设、无法参与公司管理。举报人虽在公司成立之初已担任法定代表人并持有公司股份,但自2014年年初开始,举报人被赵家有、李玉涛强制退出公司管理。

     此外,赵家有还通过增资扩股的方式不断稀释股东持股比例,致使黄立春、汪守东二人(实际股东)的股权从25%降至6.25%,实际赵家有没新增一分钱投入。公司成立至今十几年,所有收入悉数由赵家有独占,从未对公司股东进行分红。赵家有严重侵犯了举报人在内的其他全部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李玉涛非法拘禁举报人,胁迫举报人同意李玉涛退出鑫亿达公司。

      2018年五月初,李玉涛多次对举报人表示,欲将所持的鑫亿达公司股份转让他人(形式上转出,实际仍由李玉涛控制),举报人表示同意退股,但需将公司在其经营期间的财会进行审计。5月15日李玉涛将举报人骗至银州区的大益茶馆,二人就转股一事商谈无果,李玉涛恼羞成怒不顾举报人患有严重的心脏病,令其打手将举报人强行推上车带离至沈阳铁西的一个麻将馆。到麻将馆二楼后,李玉涛逼迫举报人在退出转股的相关材料上签字,并以举报人及举报人家人的人身安全相要挟,“我不动手让小弟动手打你,我拿钱给你医治好了,再打你及你家人,直到你服了,签字为止”。为了本人及家人的生命安全,举报人无奈同意配合第二天到开原市工商局签字。李玉涛于下午16时给举报人送回铁岭高速口,晚上举报人即到铁岭市银州区工人分局报案,但后续李玉涛等人并未受到任何的刑事处罚。

     四、赵家有指使李玉涛侵占、转移鑫亿达公司土地及其他财产,损害股东的合法权益。

     赵家有为非法占有鑫亿达公司财产,指使其女婿李玉涛于2020年11月16日成立辽宁鸿程房地产开发公司(该公司法人为高昆明系李玉涛司机,股东赵秀丽为赵家有侄女)。李玉涛未经鑫亿达公司股东同意,擅自以鸿程房地产公司的名义开发鑫亿达名下4000㎡的土地,开发建设的面积高达2万余㎡。李玉涛还用鑫亿达公司开发马德里小区价值5000万元的房屋给付了鸿程房地产公司开发建设的小区,共计侵占了我们5600万元。

      五、赵家有以职务之便通过其侄子、侄女等亲属违规放贷,逼迫举报人在内的多人为其冒贷、转贷,将放贷所得贷款悉数纳入自己口袋,构成违规放贷的刑事犯罪。

      1、2013年夏,赵家有的合作伙伴,开原鑫厚铜业老板史世春因金融诈骗被网上通缉,潜逃国外。赵家有找到举报人及股东汪守东,要求二人每人给他贷款1000万元,用于平了开原市信用联社与开原鑫厚铜业的账。二人在赵家有安排下被迫到开原市象牙山村镇银行,用举报人及汪守东名义各自贷款1000万元(开原市象牙山村镇银行由开原市信用联合社发起的,赵家有是实际的董事长),后期赵家有利用开发开原亿达马德里项目的项目经理个人:郭权、安永久、安学宏、李振、郭钢5人从开原市象牙山村镇银行贷款1500万元,均用于赵家有自用平账。

      2、2014年7月1日至2015年4月30日期间,赵家利用职务,在开原市象牙山村镇银行为其亲属(侄子赵建华、侄女赵秀丽)、鑫亿达公司员工(韩超、安学宏、隋欣)等15人违规贷款,通过巧立各种贷款用途,违规违法为自己办理贷款7500万元。其后,赵家有胁迫徐贵清承担了其中5500万元的银行贷款及利息。

      3、2010年,原开原市委书记魏俊星赠给赵家有个人一处工厂,占地100余亩,厂房12000平米,赵家有用亲属李晶的名义成立了辽宁鑫亿达金属工贸有限公司,并于2011年在该地块建了一栋办公楼。2013年,赵家有利用职权,从其银行(开原市农村信用联社)给自己工厂贷款1800万元,贷款本息直到2017年未还,2017年把此工厂抵给银行,把该笔贷款核销。

      此外,赵家有利用其在开原的影响力,在开原市先后两任市委书记双规后,赵家有怕出事补办了该地块的土地出让金(先缴后退补完手续)。赵家有是先取得该厂土地证,五年后补缴土地出让金。

     六、赵家有诱骗李文仲投资,将投资款占为己有,并向李文仲出借高利贷,暴力催债,给李文仲造成严重伤害。

     1.赵家有以合作开发项目为由,骗取李文仲4500万投资款并拒不归还。赵家有以开发工程项目诱骗辽宁天祥钢铁有限公司李文仲与鑫亿达公司合作,并于2011年10月13日签订了合作开发协议书。李文仲向鑫亿达公司支付了投资款4500万元,但始终未获得任何利润分配。其后,李文仲向赵家有主张退出并要求赵家有返还投资款,但赵家有将投资款占为己有拒不退还。

     2.赵家有趁人之危,高利放贷并暴力催债致李文仲严重受伤。

     天祥公司曾于2012年8月2日在开原信用社贷款450万元,至2013年7月末此贷款到期,开原信用社理事长赵家有多次催促还款。后,赵家有表示其可以个人向天祥公司借款。2013年8月2日,天祥公司向赵家有个人借款500万元,日利率4‰,扣除50万元砍头息后剩余450万元由赵家有安排用于替天祥公司偿还开原信用社贷款本金450万元。2013年8月中旬,天祥公司急用200万元资金周转,求赵家有帮忙,赵家有同意借给天祥200万元,借款利息还按日利率4‰(月利率壹角贰分)。

      两笔借款本金仅为700万元,但是在赵家有的胁迫下,李文仲于2013年12月,向赵家有出具了两笔借款连本带息共1500万元的借款协议。其后,赵家有及其女婿李玉涛多次通过恐吓、胁迫、辱骂的方式向李文仲催要借款。直至2015年7月29日,赵家有将李文仲诱骗至其指定地点,在催要无果后,赵家有现场指使李玉涛及多名打手对李文仲进行毒打。经法医鉴定,李文仲眶骨骨折轻伤一级、横突骨骨折轻伤一级。李文仲虽在事发后第一时间报警,但铁岭新城区公安局不作为,仅对打手进行一般处罚,赵家有及李玉涛并未被追究刑事责任。       

      3.赵家有伙同李华林、李玉涛欺骗天祥公司资产。

      2014年4月份,赵家有找到天祥公司,以开原鑫厚铜业史老板因经济问题跑路,担忧天祥钢铁会出现同样的债务危机情况,影响到与鑫亿达公司开发的“亿达马德里”项目,便诱骗天祥公司将鑫亿达公司2500万元投资资金法人股东变更为自然人股东,之后赵家有要求天祥配合鑫亿达公司财务总监李华林(赵家有情妇)进行法人股东变更,在变更步骤中需改变2500万元资金的变更。

      其后,通过李华林的操作,2014年4月24日辽宁鑫亿达转给天祥钢铁1700万元(三笔),2014年4月25日从鑫亿达转给天祥钢铁800万元,此四笔款项在汇款当日分别由李华林遥控指挥天祥钢铁的财务转给她指定的个人账户,这2500万元天祥钢铁没用过一分钱。后来在2021年,鑫亿达公司拿着四张合计2500万元的转账支票根找天祥钢铁要钱,要求天祥钢铁还清此款,这时候我们才知道赵家有欺骗了天祥公司。

      4.李玉涛纠集了一批打手殴打恐吓项目经理及供货商。李玉涛因工程决算殴打的项目经理有:李晓东、曹铁春、邢凤海。供应商有:吴小伟、韩路。合作方有:李文仲。赵家有的恶劣行为导致李文仲的人身和财产遭受严重损害,同时也导致李文仲经营的钢铁公司濒临倒闭。

      赵家有利用职务影响为李玉涛等人充当保护伞,致使李玉涛等人长期逍遥法外,企图经过多年,最后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2018年,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在辽期间,刑凤海、李文仲、于世伟、黄立春、汪守东等人分别到沈阳报案,鞍山市公安局成立专案组办理该案,在办案机关准备对李玉涛采取强制措施前一天,李玉涛飞往美国,后鞍山市公安局把此案退回省厅,省厅把该案又发给铁岭公安局,铁岭市公安局办理该案过程中,赵家有向省厅投诉铁岭专案组,后此案转由省厅办案,现抚顺望花区法院仅判处李玉涛一年有期徒刑。

      七.赵家有团伙一步步设圈套诈骗徐贵清过亿却逍遥法外。

      我叫徐贵清,辽宁省开原市吉平房地产有限公司实际经营者、开原市妇女儿童医院法定代表人。19岁参军,在部队中入党提干,后从事军医工作,两次荣立三等功。1999年复原回地方继续从事医疗工作,创办了开原市长城门诊部。2012年5月开原市妇女儿童医院于建成,保障原保健院职工开资,提供近300人就业岗位。

      2014年四平天成开发有限公司老板王宝中通过战友向我借钱1400多万,后在王宝忠的担保下又让我给张江打款1500多万元。张江欠钱不还,才向我提出合作亿达马德里项目,称只有这样才能还钱。

      张江告诉我他是通过开原路政征稽管理所的高振波、和开原公安局经侦大队大队长尤波搭桥认识的赵家有。赵家有表面的身份是开原市信用合作社理事长,其实是鑫亿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2015年1月13日,张江告诉我同赵家有、尤波和高振波达成了协议,地价9000万,让我先交100万定金,由张江和李怀铜交给鑫亿达置业公司财务。三天后张江又找到我说赵家有要涨到一个亿。我提出质疑,他又解释说,实际地价还是9000万,多1000万是给赵家有、尤波、高振波的好处。还督促我说,这事儿能促成,这仨人没少卖力气,这钱得给他们。还威胁我说,而且这种事儿促成高振波没少出力,这个人黑白两道都行。别把好不容易整成的事弄黄了。有机会我把他介绍给你。

      赵家有当时是开原信合理事长,他要求我在支付土地款时,要承担他在象牙山银行的贷款5500万元,实际都是顶别人的名贷的。我后期在告状的过程中了解到,他当时在象牙山银行的贷款一共7500万元,而开原市信用合作社是象牙山银行的大股东,赵家有能在担任信合理事长职务的时候违规向自己发放7500万元的贷款。这5500万元的贷款中,包括1500万元的商混供货款,也就是我为其承担这笔贷款,就相当于向其支付了1500万元的商混供货款,他应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向我履行商混供货,但是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他只是在转贷没有办理完成之前,向我提供了极少量的供货,约有140万吧,贷款的还款人转变为我之后,他就拒绝向我供货了,一共骗取了我供货款1400万元左右。

      在土地款支付过程中,张江承诺的8000万根本就是子虚乌有,我一个人支付土地款近6000万时,高振波对我说:“赵家有原来承诺的转贷,办不了了。剩余的4000万土地转让款你交不上,赵家有就要把土地收回去。”我很担心,高振波又说,赵家有不可能给你退钱,顶多用亿达马德里的房源给你顶。借给张江的钱他都没有还给我,还要把我又投资的钱在搭进去,我很害怕自己的钱血本无归,还要承担极大的债务。这时高振波很神秘的对我说,其实自己是开原公安局经侦大队长尤波的表弟,这个事他就能去跟赵家有协商。但如果这个事和他没关系,他去说项没有由头,借此铁岭经侦大队长尤波的表弟高振波又向我勒索了吉平公司15%的干股,后来退出时向我勒索了1500万元的转让款。

       我与赵家有刚开始产生纠纷的症结就在于商混供货,他收到货款后,拒绝按照我们双方的约定供货,而且还提供了虚假的担保。在这1550万元商混供货合同的履行过程中,赵家有开始小额的供货、虚假的担保,诱惑我支付了全部的货款,对于我们之间的货款支付也就是我替他承担了1550万元的银行贷款,然后他就不再向我提供商混了,诈骗金额高达1400万元。我咨询了律师,属典型的合同诈骗犯罪。

      但是随着我对这个事的追查,我才发现实际上这是一个由张江起头、高振波接力、赵家有收尾的骗局,而我被引入这个骗局的起因,是赵家有在其所担任一把手的信用社所控股的象牙山银行的违规贷款5500万元还不上。

      我发现被骗后,多次举报张江、高振波、赵家有诈骗团伙,至今三年有余。但是铁岭市公安局对我提供的证据视而不见,不予核实。反而还多次以“你情我愿”、“诬告陷害”等说辞来敷衍我,也不立案。后我多次去京上访,均无结果。

      综上所述,赵家有在任公职期间,利用其职务便利,以非法占有国家及他人财产为目的,以设立公司及其他方式为手段,明目张胆,公然进行国有土地倒卖、讹诈他人的合法财产。作为党员及公职人员,赵家有丧失党性,毫无底线,依法应追究其刑事责任,从重从快处理。

    (徐贵清、于世伟、李文仲等人口述整理)

     我徐贵清本人郑重声明:以上内容均属事实,没有虚构,如有任何虚构,愿意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  手机:17132493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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